会员服务
一、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及荣誉
1.综合实力处于行业先进水平,获有一定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2.获得协会会刊《中国林木机械》以及林木机械融媒体发布的信息。
3.获得协会发布的林木机械行业生产经营统计数据、林木机械产品进出口统计数据(分季度、年度)。
4.获得参与协会团体标准制定资格。
5.参加协会主办、协办的专业展览会、推介会,享有一定的价格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产业对接交流活动、产学研合作项目。
6.参加协会组织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及有关项目。
7.按规定为会员单位申报奖项、荣誉称号出具证明、提名推荐;
8.拥有向协会申请科技成果(新产品新技术)鉴定、信用评价等服务资格;
9.通过协会获得有关技术创新、产品推广等咨询服务、专家指导培训等;
10.获得政府委托协会项目的参与资格。通过协会向政府部门反映关于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二、理事、监事享有的服务及荣誉
在享有普通会员基本服务项目基础上,还享有以下服务及荣誉:
1.企业综合实力在细分市场处于先进或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享有较高行业地位和信誉度。
2.通过协会协助政府部门对本行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产业布局、市场规划、行业管理、结构调整、企业发展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3.通过理事会、监事会领导协会建设,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协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4.在协会组织的研讨会、年会等活动中,给予较多的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展示。
5.优先享有团体标准牵头或参与制定资格。
6.优先享有在协会主办、协办的展会、推介会等展览展示活动中对展位及服务的选择权。
7.优先享有在协会组织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及项目中的参与权。
8.在科技成果鉴定、水平认定、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奖项等级提名等评定中享有优先服务。
9.能够获得更多有关行业发展的信息资讯、统计报告等。
10.享有理事、监事其他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