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五年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两千余个
“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2016年11月30日,国办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继出台省级实施方案。湿地保护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0年度立法计划,28个省份开展了省级湿地立法。“十三五”期间,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7亿元,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2000多个。
湿地监督管理不断加强。2017年,我国修订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湿地公园的负面清单。2019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湿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湿地监督管理范围。持续加大红树林保护修复力度。 “十三五”时期,我国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当前,国家湿地公园已成为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恢复退化湿地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