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木机械》月刊重要启事 2004.11.5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为了进一步扩大信息交流,促进林木机械行业的管理和发展,由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主办的《中国林木机械》月刊广泛向各界人士征集稿件;为了更好地展示会员单位及行业内外优秀企业的风采,宣传和推广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优质产品,《中国林木机械》月刊特以优惠价格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宣传的便利。欢迎大家共同辛勤耕耘《中国林木机械》这块园地,惠文赐稿,使这一园地五彩缤纷,硕果累累;期盼大家充分利用《中国林木机械》这个媒体,展示企业形象,推广优质产品,使企业和刊物共赢。

1. 稿件撰写要求

① 来稿要文字规范,数字准确,计量单位和符号符合国家标准,并请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讯地址和邮编及联系电话;摘录的文章,应注明原文的详细出处。

② 稿件要有使用价值,提供信息要及时准确。

③ 来稿尽量采用E-mail方式传送。

④ 本刊对来稿有权进行删改和文字加工。

2. 来稿一经刊用,即付稿酬,并赠阅本期刊物2本。

3. 收费办法

① 收费标准(2004年)

彩色封面(每版)4000元;彩色封底(每版)3000元;

彩色封二、封三及插页(每版)2500元。

黑白整版(每版)800元;黑白1/2版400元;黑白1/4版200元。

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会员单位可再优惠10% 。

② 刊登手续

准备刊登的单位可先与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中国林木机械》编辑部设在此处)联系,商定刊登的期数、版面位置及价格,并签订有关合同。然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将需要刊登的内容(包括厂区厂貌和主要产品的照片、文字介绍和说明、设计草图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和刊登费用汇寄到中国林机协会。接到汇款和刊登材料(或菲林片),编辑部即进行设计和编排,并在指定的刊期和位置上登载。刊物出版发行时,准时给刊登的单位邮寄10本。

③注意事项

凡在《中国林木机械》刊物上进行宣传的单位,必须对所刊登内容负责。对宣传中的虚假内容,本刊不负有连带责任。在编排时,若发现问题,本刊有权进行修改,并要及时与厂家沟通。

 

《中国林木机械》编辑部

 

地  址:北京市和平里七区25楼  (100028)

电  话:010 - 84898476;64273075   传真:010 - 84898397

E-mail:info@cnfma.com.cn

户  名:中国林业机械协会

开户行:工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账  号:02000042090144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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