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机械协会关于建立《中国林木机械》通讯员制度的通知2009.11.16
各会员单位:
《中国林木机械》是本会会刊。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宣传政策法规,交流行业信息,推介会员产品,展示行业形象”的功能,更好地服务会员、服务行业,决定建立《中国林木机械》通讯员联系制度。请各会员单位指派一名人员作为《中国林木机械》的通讯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指派的通讯员应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一定的文字能力。
2.每名通讯员每季度提供稿件一般不少于3篇(含重要活动的图片信息)。
3.通讯员提供的稿件内容可以包括:本单位产品结构调整、合资合作、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技术引进,以及市场营销重要举措、重要成果等信息;本人参与有关行业活动得到的相关信息;根据自身积累撰写的文章。
4.请填写《中国林木机械》通讯员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09年9月20日前传真、电邮或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5.协会将为指派通讯员的会员单位以及通讯员本人做出相应的安排:
(1)在同等条件下,为正常、及时提供稿件的会员单位优先安排产品推介等宣传事宜。
(2)通讯员本人有机会接受协会安排的通讯员专业培训。
(3)通讯员本人可及时收到协会免费派发的《中国林木机械》以及其他信息资料。
(4)协会定期进行稿件评选,获奖的通讯员可以得到表彰、纪念品和其他安排。
(5)通讯员本人有机会参与协会组织的通讯员联谊活动。
联系方式:
中国林业机械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牛丽丽、王志才
联系电话:010-84898476、84898321、84898540
传真:010-8489839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豪成大厦)2401室 (100028)
E-mail: info@cnfma.com
网址:www.cnfma.com
附件:《中国林木机械》通讯员登记表。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