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机械协会关于向社会推荐产品的通知2012.2.9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林木机械品牌建设,提高林木机械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拓展林木机械国际、国内市场,2011年度向社会推荐产品工作规定程序已经完成。经评审专家无记名投票表决,上海跃通木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22家会员单位的35个产品(见附件)获得通过,现决定正式向社会推荐。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于本次被推荐产品,在对外宣传时可使用“中国林业机械协会向社会推荐产品”称谓。对外宣传时应使用规范的产品型号和名称。

二、使用“中国林业机械协会向社会推荐产品”称谓的有效期限为3年,即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三、在上述3年有效期内,被推荐产品被投诉并经检验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所在单位将受到如下惩处:

1.该产品不得继续使用“中国林业机械协会向社会推荐产品”称谓,并收回证书。

2.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信息进行通报。

3.承担检测费用。

4.3年内不得申报向社会推荐产品。

5.其他必要的惩处。

四、各单位应继续在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检验设备配置、检验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好工作,确保被推荐产品质量上乘,维护被推荐产品声誉。

五、为了做好向社会推荐产品宣传工作,请将被推荐产品图片、单位标识、单位简介电子文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发送到协会秘书处会员部(huiyuanbu@cnfma.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么傲然。

电话:010-84898476、84898126转614,010-84898397。

传真:010-84898397。

电子邮箱:huiyuanbu@cnfma.com、info@cnfma.com。      

网址:www.cnfma.org。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豪成大厦)2401室,100028。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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