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国木工机械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塑造我国木工机械产品品牌,经研究决定开展向社会推荐木工机械产品活动。
本次活动是协会组织的一项内部活动,参加活动的企业须是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会员。本次推荐产品范围为实木加工机械,申报产品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安排请见《中国林业机械协会2011年度向社会推荐木工机械产品活动安排》(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林业机械协会2011年度向社会推荐木工机械产品活动安排。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中国林业机械协会2011年度向社会推荐
木工机械产品活动安排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检验、媒体公告与专家审议相结合。
二、推荐产品使用名称以及期限
对于本次活动中符合条件、按规定程序被推荐的产品,在向社会推荐时使用“中国林业机械协会2011年度向社会推荐产品”字样。企业进行产品宣传时可使用“中国林业机械协会2011年度向社会推荐产品”字样,也可使用“行业协会推荐产品”字样。
本次推荐产品使用名称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推荐产品的企业范围
本次活动是协会组织的一项内部活动,被推荐产品的企业须是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会员(含青岛市木工机械协会、伦教木工机械商会、安吉县竹木机械行业协会成员单位)。参加本次活动的协会会员入会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
四、推荐产品范围
本次推荐产品为实木加工类机械。具体包括用于实木加工的木工锯机类、木工刨床类、木工铣床类、木工钻床类、木工车床类、木材干燥设备类、木工榫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接合组装机、木工联合机、五金位置加工机、油漆机械。
以上类别产品中以加工板式家具为主的产品不参加本次活动,已经参加2008年协会组织的板式家具类产品推荐活动的企业原则上不参加本次活动。
每个类别推荐大约3家代表性企业产品。
五、申报推荐产品企业应符合的条件
(1)企业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2)企业有精良的检验设备,先进的检验手段,技术熟练的检验队伍。
(3)企业按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工艺文件正规,生产有序,产品检验严格,做到出厂产品有检验原始记录和售后的质量跟踪措施。
(4)产品的外观质量、配套性、一般技术要求、技术性能、工作性能、可靠性与寿命、安全卫生等7个方面技术水平,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5)近3年(含3年)以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及本次活动安排的质量检查结果是合格产品。
(6)重视企业诚信建设,重合同、守信用,近3年(含3年)以内没有负面法律投诉。
六、组织机构
1.专家小组。
组成人员: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方面的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对拟推荐的产品进行审议,提出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的意见。
2.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协会秘书处、木材加工机械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指定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接收会员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产品名单;安排质量检查;安排媒体公告;组织专家审议;发布推荐信息。
七、推荐程序
1.企业自评。会员单位对照上述条件,自行衡量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自我筛选参加推荐的产品。
2.自愿申报。经自行衡量、自我筛选,并有意愿参加推荐的会员单位可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基本情况包括装备情况、检测手段、检验人员等情况。
(2)“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青岛市木工机械协会、伦教木工机械商会、安吉县竹木机械行业协会成员单位分别以青岛市木工机械协会、伦教木工机械商会、安吉县竹木机械行业协会提供的会员名单为准。
(3)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林业机械协会2011年度向社会推荐产品”申报表(样式见附表)。
(6)申报产品图片。
(7)申报产品使用说明书。
(8)申报产品的检验记录。
(9)企业诚信建设情况说明。
(10)企业及其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
3.初步审查。推荐活动工作小组对会员单位提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产品名单。
4.对于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产品,商请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产品相关标准实施各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每类产品任意抽查1台产品进行检验。
5.媒体公告。对于基本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协会安排进行媒体公告,征询用户及相关各方的意见。
6.专家审议。推荐活动工作小组将申报材料、检验报告,以及征询意见一并送专家小组进行审议,并提出明确的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的审议意见。专家审议意见不一致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获得通过。
7.信息发布。经专家审议小组审议同意向社会推荐的产品,由工作小组安排发布信息。
8.颁发证书。
八、时间安排
1.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6月30日。
2.初步审查:2011年7月15日之前完成。
3.产品检验:2011年7月16日—2011年9月15日。
4.公告时间:2011年9月16日—2011年11月30日。
5.专家审议、信息发布:201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九、其他事宜
1.本次申报产品不交付申报费。
2.本次活动得到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大力支持,产品检验按比正常检验更优惠的价格收费,具体标准为每台产品3000元。产品检验费由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直接收取。
开户行: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
户 名:东北林业大学。
账 号:3500050109008906419。
用 途:检验费。
3.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寄送中国林业机械协会秘书处和木材加工机械专业委员会。
联系方式:
(1)中国林业机械协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豪成大厦)2401室。
邮政编码:100028
联系人:么傲然、陈建
电话:010-84898397,010-84898321 。
传真:00-84898397
电邮:info@cnfma.com
网址:www.cnfma.org
(2)中国林业机械协会木材加工机械专业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317信箱。
邮政编码:150040。
联系人:李志仁。
电话:0451- 82131627 。
传真:0451-82190427。
附表:中国林业机械协会2011年度向社会推荐产品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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