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商务部组织召开的《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利用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审定会在北京召开。
会议上,有关专家对该标准的范围、格式和内容进行了修改审定,并达成一致审定意见:该标准的送审资料齐全,文本结构和编写符合GB/T 1.1-2000的规定和要求;内容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对规范废弃木质材料产生者以及从事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加工利用、销售等单位和个人行为具有指导意义。
据介绍,该标准规定了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利用的总则,以及废弃木质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回收和预分选,储存与运输,利用途径,产品的标识及销售要求以及效果评价等内容。 |